我们知道,继承,组合,重载,重写是java语言的面向对象实现的基本特征. 那么在java内部,究竟是如何实现这些面对对象的基本特征的呢? 继承和组合是面向对象中代码复用的主要实现方式,他们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就是提高代码的复用. 组合很简单也很直观,就是在一个类中直接引用另一个类,然后调用引用类的一些方法来完成一些功能,适合领域模型中has-a关系的实现:而继承则适合领域模型中is-a关系的实现. 其实在Java内部,是通过隐式的组合来实现继承的. 子类对象中会保存一个实例对象的引用su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