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JavaScript 原型理解与创建对象应用
这段时间把之前的 JavaScript 的笔记复习了一遍,又学习了一些新的内容,所以把自己的学习笔记加上个人理解在这里总结一下,并提供一个简单的应用示例,希望能帮助一些刚入门的朋友。主 要参考《JavaScript 高级程序设计》一书,你可以在上面看到更详细的内容。
基础知识
之前看不懂原型之类的时候,其实是对基础知识掌握的不好,后来认真阅读了数据类型等等基础知识之后,再看一些难度更大的内容,就有了自己的新理解。所以在这里简单的回顾一下有关的内容。
引用类型
引用类型主要包括:Object 类型、Array 类型、Date 类型、RegExp 类型、Function 类型等等。
引用类型使用时,需要从它们身上生成一个对象(实例)。也就是说,引用类型相当于一个模版,当我们想要用某个引用类型的时候,就需要用这个模版来生成一个对象来使用,所以引用类型有时候也称作对象定义。
例如,我们需要生成一个 person 对象,来定义某人的个人信息和行为,那么我们就需要依赖 Object 类型:
var person = new Object();
person.name = "jiangshui";
person.sayName = function(){
console.log(this.name);
}
上面的这个 person 对象,通过 new 操作符使用 Object 类型这个“模版”定义。之后就可以对这个对象添加属性 name 和方法 sayName 了。属性和方法是 Object 类型具有的“功能”,所以通过 Object 等引用类型创建的对象就可以用这个了。
创建对象不一定非得需要用 new 操作符,有一些类型可以简化的创建,例如创建一个上面那样的 Object 类型的对象,也可以使用下面两种方法:
var person = {};
person.name = "jiangshui";
person.sayName = function(){
console.log(this.name);
}
或
var person = {
name : "jiangshui",
sayName : function(){
console.log(this.name);
}
};
{}
操作符的功能就跟 new Object()
一样,简化了操作。上面两种写法也有一些区别,第 一种是“追加”,也就是在之前的定义中,继续添加属性或者方法,如果之前已经存在了同名属性方法,则会覆盖。而第二种是“取代”,就是不管前面是否定义 person 对象的属性和方法,这个方法会用新定义的内容,整个替换掉之前定义的。因为引用类型生成的对象,是储存在内存中的一块区域,然后将其指针保存在某变量中 (person),第二种写法,是生成了一个新对象(新内存区域),然后将 person 变量指向了新内存区域,所以就把之前的取代了。了解这一点对后面理解,至关重要。
其他引用类型的用法大致一致,例如 Array 类型,也可以用 []
来生成对象,或者直接定义。生成数组对象之后,就可以按照数组的格式存储信息内容,此外对象会得到 Array 类型中定义的那些方法,例如 push、shift、sort 等等,就可以调用这些方法,例如:
var colors = [];
colors.push('red','green');
console.log(colors);
上面代码就是通过 Array 类型创建一个数组类型的对象,然后调用 Array 类型里面之前定义的 push 方法,向对象里面添加了 red 和 green 两个值,最后在控制台打印出来,就可以看到了。
后面会介绍怎么向 Array 等类型中添加像 push 这样的方法,所以理解上面这个,就非常重要了。
call 和 apply 方法
这两个方法是 Function 类型提供的,也就是说,可以在函数上面使用。call 和 apply 方法的功能一样,就是可以扩充函数运行的作用域,区别就在于使用 call 的时候,传递给函数的参数必须逐个列举出来,而 apply 方法却不用。这样可以根据自己函数的要求来决定使用 call 或者 apply。
扩充函数运行的作用域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你可以这样理解,函数被包裹在一个容器(作用域)里面,在这个容器里面存在一些变量或者其他东西,当函数运行,调用这些变量等,就会在当前容器里面 找这个东西。这个容器其实外面还包裹了一个更大的容器,如果当前小容器没有的话,函数会到更大的容器里面寻找,依次类推,一直找到最大的容器 window 对象。但是如果函数在当前小容器里面运行的时候,小容器里面有对应变量等,即便是大容器里面也有,函数还是会调用自己容器里面的。
而 call 和 apply 方法,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突破容器的限制。就前面例子:
var person = {
name : "jiangshui",
sayName : function(){
console.log(this.name);
}
};
打开 Chrome 的 Console 之后,粘贴进去执行一下,之后再执行 person.sayName()
可以看到
这时候,person 就是一个容器,其中创建了一个 sayName 方法(函数),执行的时候,必须在 person 作用域下面执行。当在最下面直接执行的时候,也就是在 window 的作用域下面执行会报错 not defined,因为 window 下面没有定义 sayName 方法。而里面的 this 指针,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东西,它指向当前作用域,this.name
的意思,就是调用当前作用域下面的 name 值。
下面我们为 window 对象添加一个 name 属性:
window.name = "yujiangshui";
或者直接
name = "yujiangshui";
因为 window 是最大的容器,所以 window 可以省略掉,所有定义的属性或者变量,都挂靠到 window 上面去了,不信可以看:
那现在我们就想在 window 这个大容器下面,运行 person 小容器里面的 sayName 方法,就需要用 call 或 apply 来扩充 sayName 方法的作用域。执行下面语句:
person.sayName.call(window);
或者
person.sayName.call(this);
输出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你也可以换用 apply 看看效果,因为这个 demo 太简单的,不需要传递参数,所以 call 和 apply 功能效果就完全一致了。
解释一下上面代码,sayName 首先是 Function 类型的实例,也就具有了 call 方法和 apply 方法,call 和 apply 方法既然是 Function 类型的方法,所以就需要用这种方式调用 person.sayName.call(window)
而不是什么 person.sayName().call(window)
之类的。
然后 call 和 apply 方法的参数,就是一个作用域(对象),表示将前面的函数在传递进去的作用域下面运行。将 window 这对象传递进去之后,sayName 方法中的 this.name 指向的就是 window.name,于是就扩充了作用域。
为什么传递 window 和 this 都是一样的效果?因为我们当前执行这个函数的位置是 window,前面说过 this 指针指向的是当前作用域,所以 this 指向的就是 window,所以就等于 window。
原型是什么
Function 类型有一个属性 prototype,直接翻译过来就是原型。这个属性就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包含一些属性和方法,这些属性和方法会被当前函数生成的所有实例(对象)所共享。
这句话根据前面所说的,细细琢磨下来,就可以得到下面代码:
function Person(){
...
}
Person.prototype = {
country : 'china',
sayName : function(){
...
}
}
先创建了一个 Function 类型的实例 person,然后 person 的方法 prototype 是一个对象,就声明指向了一个对象。这个对象里面的属性和方法,会被当前 person 函数生成的实例所共享。也就是说: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 和 person2 都是通过 Person 这个 Function 类型实例,再次生成的实例,它们俩都有共同的属性 country 和方法 sayName,因为它们都有某个指针(proto),直接指向 Person.prototype 所指向的对象。不过要注意 proto 这个指针是不标准的,只有 Chrome 和 Firefox 等浏览器自己定义的,实际中,也不会用到这个属性,只是作为理解 prototype 来用:
关于原型等用法,后面会更具体的讲到。
创建对象的模式
下面,我们就来看下创建对象的方法和常用模式,以及它们之间的优缺点。
工厂模式
就像工厂一样,抽象了创建具体对象的过程,用函数来封装以特定接口创建对象的细节。通过使用函数代替部分重复工作,代码如下:
function createPerson(name, age, job){
var o = new Object();
o.name = name;
o.age = age;
o.job = job;
o.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
var person1 = createPerson("jiangshui","22","engineer");
这样就创建出来了一个人,工厂模式解决了多个相似对象重复创建问题,但是没有解决对象识别问题。只是单纯的创建了一个对象,而不管这个对象是从人类模版还是动物模版创建的,无法区分这个对象的类型。
构造函数模式
创建一个自定义的构造函数,从而定义自定义对象类型的属性和方法。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job){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pb;
this.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构造函数模式与工厂模式区别:
- 没有显式的创建对象。
- 直接将属性和方法赋值 this 对象。
- 没有 return 语句。
Person 是 Function 类型的对象,new 之后,会继续产生一个对象,但这个新产生的对象,由于在函数中传递进去参数,并赋值给了 this 指针,那么传递进去的内容,就变成了新产生对象的属性或方法。
构造函数默认习惯是首字母答谢,上面代码执行经历了下面几个步骤:
- 创建一个新对象
- 将构造函数作用域赋值给新对象
- 执行构造函数中的代码
- 返回新对象
这样生成的实例中,都默认包含一个 constructor
属性指向构造函数,例如:
alert(person1.constructor == Person);
所以用构造函数模式,有类型的区分,可以将它的实例标识为一种特定的类型。
此外,构造函数就是普通的函数,因为要反馈得到新对象,所以用 new 来调用。如果不用的话,直接执行就跟普通函数一样,例如上面,执行 Person.sayName()
会弹出 window.name
,因为函数在 window 下面执行,所以 this 指向 window。
构造函数模式也是有缺陷的,构造函数模式里面的方法,在每个实例上都重新创建了一遍,因此不同实例上的同名函数是不相等的。例如:
person1.sayName == person2.sayName; //false
也就是说,由构造函数生成的每个对象实例,属性和方法都是独有的,都是复制了一遍。属性独有是必须的,因为这正是对象之间不同的地方,但是很多方法功能和代码都是一样的,重复复制多次,显然就会浪费资源。
所以我们可以把函数放在外面,然后在构造函数里面,用指针指向这个函数,那么生成的实例中,方法存储的就是一个指向某函数的指针,也就共用一个函数了: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sayName = sayName;
}
function sayName(){
alert(this.name);
}
但是这样,这个函数就变成了全局函数,而且与 Person 构造函数关联性不强,没有封装性可言。
下面有请原型模式登场。
原型模式
前面已经介绍了一部分关于原型的基础知识。简单的说,就是每个函数都有一个 prototype 属性,指向一个对象(原型对象),这个对象里面可以放一些属性或者方法。然后这个函数生成的实例,会有一个不规范的属性(proto)指向原型。
由此来看,你应该可以理解:prototype 产生的属性和方法是所有实例共享的。
这样正好解决了上面构造函数模式中,实例中函数的共用问题。例如下面代码:
function Person(){
....
}
Person.prototype.name = "jiangshui";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1.sayName(); //jiangshui
或者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 Person,
name : "jiangshui",
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第二种方法覆盖了整个 prototype 对象,所以需要手动指定 constructor 属性,指向构造函数否则会指向 Object。
梳理一下它们的关系:
- Person.prototype -》 原型对象,可以定义一些属性或者参数,被所有实例共用。
- 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Person —》 原型对象有个默认的属性 constructor 指向该原型对象所属的构造函数(注意另一种写法会覆盖掉这个属性,需要重新指定)。
- person1 = new Person() -》构造函数生成实例,实例包含了构造函数的内容和原型对象的内容。
- person1.proto -》指向创建这个实例的原型对象(不规范,不要用)。
使用 isPrototypeOf() 可以确定对象之间的关系。例如:
Person.prototype.isPrototypeOf(person1);
当代码读取某个对象的某个属性,会执行搜索。先从当前对象开始,如果没有,则搜索指 针指向的原型对象,而不会搜索构造函数。对象实例可以访问但是不能重写原型对象的值。如果实例中设置了与原型对象同名的属性,则搜索过程,在实例中结束而 不会访问原型对象,所以达到覆盖的目的。因此即使这个属性设置为 null,也表示在实例中已经存在该属性,而不会取消掉这个属性,从而可以访问原型对应属性。
所以需要使用 delete 操作符,完全删除实例属性,从而可以重新访问原型。
原型是动态的,对原型对象所做的任何修改,都能立即从实例上反映出来。原因是实例与原型之间的松散链接关系,每次调用实例的属性方法,都会进行一次查询,如果原型变了,查询结果也就变了。
了解原型之后,我们也可以对原生对象添加新方法或属性。Object、Array、String 等原生引用类型,与上面构造函数类似,我们可以用 prototype 扩充它们的方法。例如:
String.prototype.startsWith = function(text){
return this.indexOf(text) == 0;
};
var msg = "Hello World";
msg.startsWith("Hello");
这段代码为 String 这个原生引用类型,增加了一个 startsWith 方法,功能就是传递进去一个参数,看看要测试的字符串是否以参数开始。由于原型的动态性,所以只要执行一下,所有字符串类型的变量全都获得了这个方法。
但是不推荐使用这个方法,如果用的太多,代码太多,会导致维护困难、代码混乱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会先继承某个原生引用类型,然后再在新自定义的类型上创建。关于继承,后面会再总结。
原型模式也不是万能的,原型中的所有属性和方法是被所有实例共享的,所以对于函数之类非常合适,而对于包含引用类型的属性来说,就会产生一些冲突。例如:
function Person(){}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 Person,
friends : ["greg","jack"]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friends.push("tom");
console.log(person2.friends);
你会在 console 中看到,person2 的 friends 多了一个 tom,这并不是我想要的,但是对 person1 定义他的朋友时,的确影响到了实例 person2。
所以我们要结合原型模式和构造函数模式来使用。
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
这就是最常用的模式,构造函数用来定义实例属性,通过传递参数实现自定义;原型用来定义方法或者需要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这样,既实现了自定义,又保证了共用,还避免了问题。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job){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friends = ["greg","jack"];
}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 Person,
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jiangshui = new Person("jiangshui","22","engineer");
实际应用示例
OK,到了这里,你可能会看懂原型是啥,以及如何创建对象,可是,这些又有什么用?确实,我之前的工作,一直也就是用 jQuery 写一些代码就可以了,根本用不到封装然后生成对象实现功能等。那这些究竟有什么用?
这种开发方式主要用于模块化和组建化的开发。比如你常用的弹窗功能,你当然可以把弹窗有关代码,每次都粘贴复制,然后修改一下就可以用在项目里面 了。更好的选择是把你的弹窗功能代码,抽象封装成这样的一个组件,这样当你需要用弹窗的时候,只需要传递参数生成一个弹窗实例,就可以调用了。
特别是大型的项目,和多人协作的项目,配合上现在的 require.js 和 sea.js 进行模块化的开发,这种方式还是很有必要的。这里推荐一下阿当制作的《阿当大话西游之WEB组件》,看完你就会有个大体的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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