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自

tc39/proposal-class-fields

译者按:社区一直以来有一个声音,就是反对使用 # 声明私有成员。但是很多质疑的声音过于浅薄、人云亦云。其实 TC39 早就对此类呼声做过回应,并且归纳了一篇 FAQ。翻译这篇文章的同时,我会进行一定的扩展(有些问题的描述不够清晰),目的是让大家取得一定的共识。我认为,只有你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你的质疑才是有力量的。

译者按: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委员会对于私有成员很多设计上的抉择是基于 ES 不存在类型检查,为此做了很多权衡和让步。这篇文章在很多地方也会提及这个不同的基本面。

# 是怎么回事?

#_ 的替代方案。

class A {
  _hidden = 0;
  m() {
    return this._hidden;
  }
}

之前大家习惯使用 _ 创建类的私有成员,但这仅仅是社区共识,实际上这个成员是暴露的。

class B {
  #hidden = 0;
  m() {
    return this.#hidden;
  }
}

现在使用 # 创建类的私有成员,在语言层面上对该成员进行了隐藏。

由于兼容性问题,我们不能去改变 _ 的工作机制。

译者按:如果将私有成员的语义赋予 _,之前使用 _ 声明公共成员的代码就出问题了;而且就算你之前使用 _ 是用来声明私有成员的,你能保证你心中的语义和现阶段的语义完全一致么?所以为了慎重起见,将之前的一种错误语法(之前类成员以 # 开头会报语法错误,这样保证了以前不存在这样的代码)加以利用,变成私有成员语法。

为什么不能通过 this.x 访问?

译者按:这个问题的意思是,如果类 A 有私有成员 #x(其中 # 是声明私有,x 才是成员名),为什么内部不能通过 this.x 访问该成员,而一定要写成 this.#x?

译者按:以下是一系列问题,问题 -> 解答 -> 延伸问题 -> 解答 ...

x 这个私有成员,不意味着不能有 x 这个公共成员,因此访问私有成员不能是一个普通的查找。

这是 JS 的一个问题,因为它缺少静态类型。静态类型语言使用类型声明区分外部公共/内部私有的情况,而不需要标识符。但是动态类型语言没有足够的静态信息区分这些情况。

延伸问题 1:那么为什么这个提案允许一个类同时存在私有成员 #x 和公共成员 x ?

  1. 如果私有成员和公共成员冲突,会破坏其“封装性”。

  2. 私有成员很重要的一点是子类不需要知道它们。应该允许子类声明成员 x,即使父类有一个同名的私有成员。

译者按:感觉第二点有点文不对题。

其他支持私有成员的语言通常是允许的。如下是完全合法的 Java 代码:

class Base {
  private int x = 0;
}

class Derived extends Base {
  public int x = 0;
}

译者按:所谓的“封装性”(encapsulation / hard private)是很重要的概念,最底下会有说明。最简单的解释是,外部不能以任意方式获取私有成员的任何信息。假设,公共成员和私有成员冲突,而 xobj 的私有成员,这时候外部存在 obj.x。如果公私冲突,这里将会报错,外部就嗅探到了 obj 存在 x 这个私有成员。这就违背了“封装性”。

延伸问题 2:为什么不使用运行时检测,来决定访问的是私有成员还是公共成员?

属性访问的语义已经很复杂了,我们不想仅仅为了这个特性让每次属性访问都更慢。

译者按:属性访问的复杂性可以从 toFastPropertiestoFastProperties 如何使对象的属性更快 管窥一二

它(运行时检测)还可能让类的方法被非实例(比如普通对象)欺骗,使其在非实例的字段上进行操作,从而造成私有成员的泄漏。这条评论 是一个例子。

译者按:如果不结合以上的例子,上面这句话其实很难理解。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扩展一下,虽然有很多人认为这个例子没有说服力。

首先我希望你了解 Java,因为我会拿 Java 的代码做对比。

其次我再明确一下,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 ES 没有静态类型检测,而 TS 就不存在此类烦恼。

public class Mai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A a1 = new A(1);
        A a2 = new A(2);
        a1.swap(a2);
        a1.say();
        a2.say();
    }
}

class A {
    private int p;
    A(int p) {
        this.p = p;
    }
    public void swap(A a) {
        int tmp = this.p;
        this.p = a.p;
        a.p = tmp;
    }
    public void say() {
        System.out.println(this.p);
    }
}

以上的例子是一段正常的 Java 代码,它的逻辑很简单:声明类 A,A 存在一个公共方法,允许实例和另一个实例交换私有成员 p。

把这部分逻辑转换为 JS 代码,并且使用 private 声明

class A {
  private p;
  constructor(p) { this.p = p }
  swap(a) {
      let tmp = a.p;
      a.p = this.p;
      this.p = tmp;
  }
  say() {
    console.log(this.p);
  }
}

乍一看是没有问题的,但 swap 有一个陷阱:如果传入的对象不是 A 的实例,或者说只是一个普通的对象,是不是就可以把私有成员 p 偷出来了?

JS 是不能做类型检查的,那我们怎么声明传入的 a 必须是 A 的实例呢?现有的方案就是检测在函数体中是否存在对入参的私有成员的访问。比如上例中,函数中如果存在 a.#p,那么 a 就必须是 A 的实例。否则就会报 TypeError: attempted to get private field on non-instance

这就是为什么对私有成员的访问必须在语法层面上体现,而不能是简单的运行时检测。

延伸问题 3:当类中声明了私有成员 x 时,为什么不让 obj.x 总是代表对私有成员的访问?

译者按:这个问题的意思是当某个类声明了私有成员 x,那么类中所有的成员表达式 sth.x 都表示是对 sth 的私有成员 x 的访问。我觉得这是一个蠢问题,谁赞成?谁反对?

类方法经常操作不是实例的对象。当 obj 不是实例的时候,如果 obj.x 突然间不再指的是 obj 的公共字段 x,仅仅是因为在类的某个地方声明了私有成员 x,那就太奇怪了。

延伸问题 4:为什么不赋予 this 关键字特殊的语义?

译者按:这个问题针对前一个答案,你说 obj.x 不能做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那么 this.x 可以咯?

this 已经是 JS 混乱的原因之一了;我们不想让它变的更糟。同时,这还存在一个严重的重构风险:如果 const thiz = this; thiz.xthis.x 存在不同的语义,将会带来很大的困扰。

而且除了 this,传入的实例的私有成员将无法访问(比如延伸问题 2 的 js 示例中传入的 a)。

延伸问题 5:为什么不禁止除 this 之外的对象对私有成员的访问?举个栗子,这样一来甚至可以使用 x 替代 this.x 表示对私有属性的访问?

译者按:这个问题再做了一次延伸,上面提到传入的实例的私有成员不能访问,这个问题是:不能访问就不能访问呗,有什么关系?

这个提案的目的是允许同类实例之间私有属性的互相访问。另外,使用裸标识符(即使用 x 代替 this.x)不是 JS 的常见做法(除了 with,而 with 的设计也通常被认为是一个错误)。

译者按:一系列延伸问题到此结束,这类问题弄懂了基本上就掌握私有成员的核心语义和设计原则了。

为什么 this.#x 可以访问私有属性,而 this[#x]不行?

  1. 这会让属性访问的语义更复杂。

  2. 动态访问违背了 私有 的概念。举个栗子:

class Dict extends null {
  #data = something_secret;
  add(key, value) {
    this[key] = value;
  }
  get(key) {
    return this[key];
  }
}

new Dict().get("#data"); // 返回了私有属性

延伸问题 1:赋予 this.#xthis[#x] 不同的语义是否破坏了当前语法的稳定性?

不完全是,但这确实是个问题。不过从某个角度上来说,this.#x 在当前的语法中是非法的,这已经破坏了当前语法的稳定性。

另一方面,this.#xthis[#x] 之间的差异比你看到的还要大,这也是当前提案的不足。

为什么不能是 this#x,把 . 去掉?

这是可行的,但是如果我们再简化为 #x 就会出问题

译者按:这个说法很简单,我直接列在下面

栗子:

class X {
  #y
  z() {
    w()
    #y() // 会被解析为w()#y
  }
}

泛言之,因为 this.# 的语义更为清晰,委员会基本都支持这种写法。

译者按:这也是被认为没有说服力的一个说辞,因为委员会把 this#x 极端化成了 #x,然后描述 #x 的不足,却没有直接给出 this#x 的不足。

为什么不是 private x

这种声明方式是其他语言使用的(尤其是 Java),这意味着使用 this.x 访问该私有成员。

假设 obj 是类实例,在类外部使用 obj.x 表达式,JS 将会静默地创建或访问公共成员,而不是抛出一个错误,这将会是 bug 的主要潜在来源。

它还使声明和访问对称,就像公共成员一样:

class A {
  pub = 0;
  #priv = 1;
  m() {
    return this.pub + this.#priv;
  }
}

译者按:这里说明了为什么使用 # 不使用 private 的主要原因。我们理一下:

如果我们使用 private

class A {
  private p;
  say() {
    console.log(this.p);
  }
}
const a  = new A;
console.log(a.p);
a.p = 1;

例子当中,对属性的创建如果不抛错,是否就会创建一个公共字段?
如果创建了公共字段,调用 a.say() 打印的是公共字段还是私有字段?是不是打印哪个都感觉不对?
可能你会说,那就抛错好了?那这样就是运行时检测,这个问题在上面有过描述。

为什么这个提案要允许不同实例间访问私有成员?其他语言也是这样的吗?

因为这个功能非常有用,举个栗子:判断 Point 是否相等的 equals 方法。

实际上,其他语言由于同样的原因也是这样设计的;举个栗子,以下是合法的 Java 代码

class Point {
  private int x = 0;
  private int y = 0;
  public boolean equals(Point p) { return this.x == p.x && this.y == p.y; }
}

Unicode 这么多符号,为什么恰恰是 #

没人说 # 是最漂亮最直观的符号,我们用的是排除法:

  • @ 是最初的选择,但是被 decorators 占用了。委员会考虑过交换 decoratorsprivate 的符号(因为它们都还在提案阶段),但最终还是决定尊重社区的习惯。
  • _ 对现有的项目代码存在兼容问题,因为之前一直允许 _ 作为成员变量名的开头。
  • 其他之前用于中缀运算符,而非前缀运算符的。假设是可以的,比如%, ^, &, ?。考虑到我们的语法有点独特 —— x.%y 当前是非法的,所以不存在二义性。但无论如何,简写会带来问题。举个栗子,以下代码看上去像是将符号作为中缀运算福:
class Foo {
  %x;
  method() {
    calculate().my().value()
    %x.print()
  }
}

如上,开发人员看上去像是希望调用 this.%x 上的 print 方法。但实际上,将会执行取余的操作!

  • 其他不属于 ASCII 或者 IDStart 的 Unicode 字符也可以使用,但对于许多用户来说,他们很难在普通的键盘上找到对应的字符。

最后,唯一的选项是更长的符号序列,但比起单个字符似乎不太理想。

译者按:委员会还是举了省略分号时的例子,可是上面也说了,就算是 #,也同样存在问题。

为什么这个提案不允许外部通过一些机制用于反射/访问私有成员(比如说测试的时候)?其他语言也是这样的吗?

这样做会违反“封装性”。其他语言允许并不是一个充分的理由,尤其是在某些语言(例如 C++)中,是通过直接修改内存实现的,而且这也不是一个必需的功能。

你所谓的“封装性”和“硬隐私”是什么意思?

意味着私有成员是完全内部的:没有任何类外部的 JS 代码可以探测和影响到它们的存在,它们的成员名,它们的值,除非类自己选择暴露他们。(包括子类和父类之间也是完全封装的)。

意味着反射方法们,比如说 getOwnPropertySymbols 也不能暴露私有成员。

意味着如果一个类有一个私有成员 x,在类外部实例化类对象 obj,这时候通过 obj.x 访问的应该是公共成员 x,而不是访问私有成员或者抛出错误。注意这里的现象和 Java 并不一致,因为 Java 可以在编译时进行类型检查并且禁止通过成员名动态访问内容,除非是反射接口。

为什么这个提案会将封装性作为目的?

  1. 库的作者们发现,库的使用者们开始依赖任何接口的公开部分,而非文档上的那部分(即希望使用者们关注的部分)。一般情况下,他们并不认为他们可以随意的破坏使用者的页面和应用,即使使用者没有参照他们的建议作业。因此,他们希望有真正的私有化可以隐藏实现细节。

  2. 虽然使用实例闭包或者 WeakMaps 已经可以模拟真实的封装(如下),但是两种方式和类结合都过于浪费,而且还涉及了内存使用的语义,也许这很让人惊讶。此外, 实例闭包的方式还禁止同类的实例间共享私有成员(如上),而 WeakMaps 的方式还存在一个暴露私有数据的潜在风险,并且运行效率更低。

  3. 隐藏但不封装也可以通过使用 Symbol 作为属性名实现(如下)。

当前提案正在努力推进硬隐私,使 decorators 或者其他机制提供给类一个可选的逃生通道。我们计划在此阶段收集反馈,以确定这是否是正确的语义。

查看这个 issue 了解更多。

使用 WeakMap 如何模拟封装?

const Person = (function() {
  const privates = new WeakMap();
  let ids = 0;
  return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name) {
      this.name = name;
      privates.set(this, { id: ids++ });
    }
    equals(otherPerson) {
      return privates.get(this).id === privates.get(otherPerson).id;
    }
  };
})();
let alice = new Person("Alice");
let bob = new Person("Bob");
alice.equals(bob); // false

然而这里还是存在一个潜在的问题。假设我们在构造时添加一个回调函数:

const Person = (function() {
  const privates = new WeakMap();
  let ids = 0;
  return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name, makeGreeting) {
      this.name = name;
      privates.set(this, { id: ids++, makeGreeting });
    }
    equals(otherPerson) {
      return privates.get(this).id === privates.get(otherPerson).id;
    }
    greet(otherPerson) {
      return privates.get(this).makeGreeting(otherPerson.name);
    }
  };
})();
let alice = new Person("Alice", name => `Hello, ${name}!`);
let bob = new Person("Bob", name => `Hi, ${name}.`);
alice.equals(bob); // false
alice.greet(bob); // === 'Hello, Bob!'

乍看好像没有问题,但是:

let mallory = new Person("Mallory", function(name) {
  this.id = 0;
  return `o/ ${name}`;
});
mallory.greet(bob); // === 'o/ Bob'
mallory.equals(alice); // true. 错了!

你怎么使用 Symbols 提供隐藏但不封装的属性?

const Person = (function() {
  const _id = Symbol("id");
  let ids = 0;
  return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name) {
      this.name = name;
      this[_id] = ids++;
    }
    equals(otherPerson) {
      return this[_id] === otherPerson[_id];
    }
  };
})();
let alice = new Person("Alice");
let bob = new Person("Bob");
alice.equals(bob); // false

alice[Object.getOwnPropertySymbols(alice)[0]]; // == 0,alice 的 id.

译者按:FAQ 到此结束,可能有的地方会比较晦涩,多看几遍写几个 demo 基本就懂了。我觉得技术存在 看山是山 -> 看山不是山 -> 看山还是山 这样一个渐进的过程,翻译这篇 FAQ 也并非为 # 辩护,只是现在很多质疑还停留在 看山是山 这样一个阶段。我希望这篇 FAQ 可以让你 看山不是山,最后达到 看山还是山 的境界:问题还是存在问题,不过是站在更全面和系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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