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之 this 关键字详解 文章中,谈及了如下内容,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1.this对象的涵义就是指向当前对象中的属性和方法。

2.this指向的可变性。当在全局作用域时,this指向全局;当在某个对象中使用this时,this指向该对象;当把某个对象的方法赋值给另外一个对象时,this会指向后一个对象。

3.this的使用场合有:在全局环境中使用;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在对象的方法中使用。

4.this的使用注意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避免多层嵌套使用this对象。

对this关键字有了稍稍了解便知道,this对象指向会经常改变的,这会造成一些意想不到的影响。JavaScript提供了callapplybind这三个方法,来切换/固定this的指向。

以下内容会分为如下小节:

1.call/apply/bind方法的来源

2.Function.prototype.call()

3.Function.prototype.apply()

  3.1:找出数组中的最大数

  3.2:将数组的空元素变为undefined

  3.3:转换类似数组的对象

4.Function.prototype.bind()

5.绑定回调函数的对象

6.call,apply,bind方法的联系和区别

1.call/apply/bind方法的来源

  首先,在使用call,apply,bind方法时,我们有必要知道这三个方法究竟是来自哪里?为什么可以使用的到这三个方法?

  call,apply,bind这三个方法其实都是继承自Function.prototype中的,属于实例方法。

     console.log(Function.prototype.hasOwnProperty('call')) //true
     console.log(Function.prototype.hasOwnProperty('apply')) //true
     console.log(Function.prototype.hasOwnProperty('bind')) //true

  上面代码中,都返回了true,表明三种方法都是继承自Function.prototype的。当然,普通的对象,函数,数组都继承了Function.prototype对象中的三个方法,所以这三个方法都可以在对象,数组,函数中使用。

  关于继承的概念,会在以后与大家分享。

2.Function.prototype.call()

  函数实例的call方法,可以指定该函数内部this的指向(即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然后在所指定的作用域中,调用该函数。并且会立即执行该函数。

  看个例子来好好理解这段话。

     var keith = {
         rascal: 123
     };

     var rascal = 456;

     function a() {
         console.log(this.rascal);
     }

     a();
     a.call();
     a.call(
     a.call(undefined);
     a.call(
     a.call(keith); 

  上面代码中,a函数中的this关键字,如果指向全局对象,返回结果为456。可以看到,如果call方法没有参数,或者参数为null或undefined或者this,则等同于指向全局对象。如果使用call方法将this关键字指向keith对象,也就是将该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为keith对象,返回结果为123。

  call()方法可以传递两个参数。第一个参数是指定函数内部中this的指向(也就是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第二个参数是函数调用时需要传递的参数。

     function keith(a, b) {
         console.log(a + b);
     }

     keith.call(

  第一个参数是必须的,可以是null,undefined,this,但是不能为空。设置为null,undefined,this表明函数keith此时处于全局作用域。第二个参数中必须一个个添加。而在apply中必须以数组的形式添加。

  call方法的一个应用是调用对象的原生方法。也可以用于将类数组对象转换为数组。

     var obj = {};
     console.log(obj.hasOwnProperty('toString')); //false

     obj.hasOwnProperty = function() {
         return true;
     }

     console.log(obj.hasOwnProperty('toString')); //true

     console.log(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call(obj, 'toString')); //false

  上面代码中,hasOwnProperty是obj对象继承的方法,如果这个方法一旦被覆盖,就不会得到正确结果。call方法可以解决这个方法,它将hasOwnProperty方法的原始定义放到obj对象上执行,这样无论obj上有没有同名方法,都不会影响结果。要注意的是,hasOwnProperty是Object.prototype原生对象的方法,而call是继承自Function.prototype的方法。

  

3.Function.prototype.apply()

  apply方法的作用与call方法类似,也是改变this指向(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然后在指定的作用域中,调用该函数。同时也会立即执行该函数。唯一的区别就是,它接收一个数组作为函数执行时的参数。

  apply方法的第一个参数也是this所要指向的那个对象,如果设为null或undefined或者this,则等同于指定全局对象。第二个参数则是一个数组,该数组的所有成员依次作为参数,在调用时传入原函数。原函数的参数,在call方法中必须一个个添加,但是在apply方法中,必须以数组形式添加。

  看一下call,apply的细微差别。

     function keith(a, b) {
         console.log(a + b);
     }

     keith.call(
     keith.apply(

  上面代码中,第一个参数为null,指向全局作用域;第二个参数传入的形式稍稍不同。

  apply方法有以下应用。

  3.1:找出数组中的最大数

     var a = [2, 4, 5, 7, 8, 10];

     console.log(Math.max.apply(
     console.log(Math.max.call(

  Javascript中是没有提供找出数组中最大值的方法的,结合使用继承自Function.prototype的apply和Math.max方法,就可以返回数组的最大值。

  

  3.2:将数组的空元素变为undefined

  通过apply方法,利用Array构造函数将数组的空元素变成undefined。

 console.log(Array.apply(null, [1, , 3])); // [1, undefined, 3]

  空元素与undefined的差别在于,数组的forEach方法会跳过空元素,但是不会跳过undefined和null。因此,遍历内部元素的时候,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var a = [1, , 3];
    a.forEach(function(index) {
        console.log(index); //1,3 ,跳过了空元素。
    })

    Array.apply(null,a).forEach(function(index){
        console.log(index);    ////1,undefined,3  ,将空元素设置为undefined
    })

  3.3:转换类似数组的对象

  另外,利用数组对象的slice方法,可以将一个类似数组的对象(比如arguments对象)转为真正的数组。当然,slice方法的一个重要应用,就是将类似数组的对象转为真正的数组。call和apply都可以实现该应用。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apply({0:1,length:1}));    //[1]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call({0:1,length:1}));    //[1]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apply({0:1,length:2}));    //[1,undefined]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call({0:1,length:2}));    //[1,undefined]
     function keith(a,b,c){
         return arguments;
     }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call(keith(2,3,4)));    //[2,3,4]

  上面代码的call,apply方法的参数都是对象,但是返回结果都是数组,这就起到了将对象转成数组的目的。从上面代码可以看到,这个方法起作用的前提是,被处理的对象必须有length属性,以及相对应的数字键。

  

4.Function.prototype.bind()

  bind方法用于指定函数内部的this指向(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然后返回一个新函数。bind方法并非立即执行一个函数。

     var keith = {
         a: 1,
         count: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a++);
         }
     };

     keith.count();
     keith.count();
     keith.count(); 

  上面代码中,如果this.a指向keith对象内部的a属性,如果这个方法赋值给另外一个变量,调用时就会出错。

     var keith = {
         a: 1,
         count: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a++);
         }
     };

     var f = keith.count;
     f(); //NaN

  上面代码中,如果把count方法赋值给f变量,那么this对象指向不再是keith对象了,而是window对象。而window.a默认为undefined,进行递增运算之后undefined++就等于NaN。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使用bind方法,将keith对象里的this绑定到keith对象上,或者是直接调用。

     var f = keith.count.bind(keith);
     f();
     f();
     f(); 
     keith.count.bind(keith)()
     keith.count.bind(keith)()
     keith.count.bind(keith)() 

  当然,this也可以绑定到其他对象上。

     var obj = {
         a: 100
     };
     var f = keith.count.bind(obj);
     f();
     f();
     f(); 

  同样,我们也可以给bind方法传递参数,第一个参数如果为null或者undefined或者this,会将函数内部的this对象指向全局环境;第二个为调用时需要的参数,并且传递参数的形式与call方法相同。

     function keith(a, b) {
         return a + b;
     }
     console.log(keith.apply(
     console.log(keith.call(
     console.log(keith.bind(null, 1, 4)); //keith()
     console.log(keith.bind(

  上面代码中,可以看出call,apply,bind三者的区别:call和apply方法都是在调用之后立即执行的。而bind调用之后是返回原函数,需要再调用一次才行,有点像闭包的味道,如果对闭包概念不熟悉,可以浏览这两篇文章:javascript--函数参数与闭包--详解javascript中重要概念-闭包-深入理解

5.绑定回调函数的对象

  在这篇文章javascript之 this 关键字详解中,有谈及到如果在回掉函数中使用this对象,那么this对象是会指向DOM对象,也就是button对象。如果要解决回调函数中this指向问题,可以用如下方法。

     var o = {
         f: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 === o);
         }
     }

     $('#button').on('click', function() {
         o.f.apply(o);
         //或者 o.f.call(o);
         //或者 o.f.bind(o)();
     });

  点击按钮以后,控制台将会显示true。由于apply方法(或者call方法)不仅绑定函数执行时所在的对象,还会立即执行函数(而bind方法不会立即执行,注意区别),因此不得不把绑定语句写在一个函数体内。

6.call,apply,bind方法的联系和区别

  其实用于指定函数内部的this指向的问题,这三个方法都差不多,只是存在形式上的差别。读者可以将以上的例子用三种方法尝试用三种方法实现。

  总结一下call,apply,bind方法:

  a:第一个参数都是指定函数内部中this的指向(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然后根据指定的作用域,调用该函数。

  b:都可以在函数调用时传递参数。call,bind方法需要直接传入,而apply方法需要以数组的形式传入。

  c:call,apply方法是在调用之后立即执行函数,而bind方法没有立即执行,需要将函数再执行一遍。有点闭包的味道。

  d:改变this对象的指向问题不仅有call,apply,bind方法,也可以使用that变量来固定this的指向。如有疑问,请访问 javascript之 this 关键字详解

完。

感谢大家的阅读。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blogs.com/Uncle-Keith/p/5822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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