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let声明变量】的更多相关文章

var 如果使用关键字 var 声明一个变量,那么这个变量就属于当前的函数作用域,如果声明是发生在任何函数外的顶层声明,那么这个变量就属于全局作用域. let 1.let 声明的变量具有块作用域的特征. 2.在同一个块级作用域,不能重复声明变量. function foo(){ let a = 1; let a = 2;//Uncaught SyntaxError: Identifier 'a' has already been declared } 3.let 声明的变量不存在变量提升,换一种…
在ES6中我们有两种定义变量的方式:let    const let特点: 1.let定义时不会进行变量声明提升 2.变量不允许被重复定义 3.变量不可以被删除 4.在for循环当中用let定义i 循环时可以保存 i 的值 5.在块级元素中用let定义的变量只能在当前块级作用域中使用(注:凡是用{}包裹的都是块级作用域,但是除了对象以外)   const特点:(声明常量或者不可被修改的变量)              1.const声明的变量值不允许被修改      2.不会进行变量声明提升  …
var function let const import class…
1.声明变量 在JS当中一个变量的作用域(scope)是程序中定义这个变量的区域.变量分为两类,全局(global)的和局部的.其中全局变量的作用域是全局性的,即在JavaScript代码中,它处处都有定义.而在函数之内声明的变量,就只在函数体内部有定义.它们是局部变量,作用域是局部性的.函数的参数也是局部变量,它们只在函数体内部有定义. 1.1 var变量声明方式 在javascript中var关键字声明变量具有两个特点,第一变量提升(对变量的定义会默认提前至函数开始处),第二变量没有块作用域…
自己通过看typescript官方文档里的let声明,与阮一峰老师翻译的的es6学习文档,总结以下三点 1.var声明可以多次重复声明同一个变量,let不行 2.let变量只在块级作用域里面有效果,var 变量不存在块级作用域(块级作用域指用{}包装的代码块,个人理解) 3.let变量不会声明提前,var变量会 以下是具体例子 for(var i=0;i<10;i++){ setTimeout(function(){console.log(i)},1000); } 由于var声明的变量会声明提升…
ES6也出来好久了,最近闲来无事就想着吧es6做一个系统的总结,巩固自己的知识,丰富一下博客. 为什么叫ES6 实际上是ECMA的一个打的标准,这个标准是在2015年6月发布的,正式的名字实际是es2015,ecma这个组织规定每年6月份对这个版本进行更新,所以有es2016,es2017,es2018,有的人也称其为es7 es8,当然es6较之前的es5确实做了非常大的更新,对我们开发这也是非常友好 变量的声明 废话不多扯,进入正题, //之前的变量声明是js的var声明列如var a=1…
相关阅读:http://es6.ruanyifeng.com/#docs/let 相关阅读:https://www.cnblogs.com/ksl666/p/5944718.html 相关阅读:https://www.cnblogs.com/ziyunfei/p/6038213.html ES5 只有两种声明变量的方法:var命令和function命令. ES6 除了添加let和const命令,还有两种声明变量的方法:import命令和class命令. 所以,ES6 一共有 6 种声明变量的方法…
var命令和function命令声明的全局变量,依旧是顶层对象的属性:let命令.const命令.class命令声明的全局变量,不属于顶层对象的属性.也就是说,从 ES6 开始,全局变量将逐步与顶层对象的属性脱钩. let声明的变量只在它所在的代码块有效. 不存在变量提升 let不允许在相同作用域内,重复声明同一个变量 暂时性死区,只要块级作用域内存在let命令,它所声明的变量就“绑定”(binding)这个区域,不再受外部的影响, 定义之前不能使用. 应该避免在块级作用域内声明函数.如果确实需…
ES5 只有两种声明变量的方法:var命令和function命令. ES6除了添加let和const命令,后面章节还会提到,另外两种声明变量的方法:import命令和class命令.所以,ES6 一共有 6种  声明变量的方法. 顶层对象,在浏览器环境指的是window对象,在Node指的是global对象.ES5之中,顶层对象的属性与全局变量是等价的. window.a = 1; a a = 2; window.a 顶层对象的属性与全局变量挂钩,被认为是JavaScript语言最大的设计败笔之…
// JavaScript/* * ========================================================= * * 编译原理 * 尽管通常将 JavaScript 归类为“动态”或“解释执行”语言,但事实上它是一门编译语言. 这个事实对你来说可能显而易见,也可能你闻所未闻,取决于 * 你接触过多少编程语言,具有多少经验.但与传统的编译语言不同,它不是提前编译的,编译结果也不能在分布式系 统中进行移植. * * 分词/词法分析(Tokenizin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