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代码为何无法通过编译?哪儿出错了? 在Foo类中已经有了一个Foo的含参构造方法,所以在定义Foo类对象时不能使用new Foo()方法.在Foo类中再写一个无参构造方法,就能编译了. 如果类提供了一个自定义的构造方法,将导致系统不再提供默认构造方法. 2.使用上页幻灯片中定义的类,以下代码输出结果是什么?自行总结Java字段初始化的规律. 输出结果: 规律: 类的初始化块,可以在类中使用“{”和“}”将语句包围起来,直接将其作为类的成员.类的这种“没有名字”的“成员”,多用于初始化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