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大意:删除字符,当一个字符左边或者右边存在一个比它小“1”的字符那么就可以将这个字符删除,问最多能删除多少个字符 思路,:刚开始想的是,对于单调连续的字符,可以直接删除,比如,单点增的字符只保留前边的就行了,单调减的只保留后边的...然后知道不能删除为止.然后wa了一下午.. 正解是复杂度是O(26*n*n),并且用到了string 里的erase 补充: string::erase 用法: (1)erase(pos,n); 删除从pos开始的n个字符,比如erase(0,1)就是删除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