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两个原生JS的方法,一直有点绕不过来,朦朦胧胧的感觉.现在详细梳理一下: 两者是基于继承的思想, obj.call(thisObj, arg1, arg2, ...); obj.apply(thisObj, [arg1, arg2, ...]); 两者作用一致,都是把obj(即this)绑定到thisObj,这时候thisObj具备了obj的属性和方法.或者说thisObj『继承』了obj的属性和方法. 唯一区别是apply接受的是数组参数,call接受的是连续参数. 当然,也可以把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