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这句话很好解释,函数有两个主要特点,援引自 陈新 译的<JavaScript模式>: 1.函数是第一类对象: 函数可以在运行时动态创建,还可以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创建. 函数可以分配变量,可以将它们的引用复制到其他变量,可以被扩展,此外,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函数还可以被删除. 可以作为参数传递给其他函数,并且还可以有其他函数返回. 函数可以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 2.函数提供了作用域 在JavaScript中,没有使用花括号{}语法来定义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也就是说,块并不能创建作用域.这也就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