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造方法的特点 创建新的对象 A a =new A (); 二.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特点是什么? .抽象类使用abstract修饰: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即不能使用new关键字来实例化对象: .含有抽象方法(使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方法)的类是抽象类,必须使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 .抽象类可以含有抽象方法,也可以不包含抽象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具体的方法 .如果一个子类实现了父类(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可以不必是抽象类,否则就是抽象类: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只有方法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