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背景 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下C++中的动态绑定. 关于动态绑定的讲解,请参阅:  C++中的动态类型与动态绑定.虚函数.多态实现 正题 直接的讲,C++中基类采用virtual虚析构函数是为了防止内存泄漏.具体地说,如果派生类中申请了内存空间,并在其析构函数中对这些内存空间进行释放.假设基类中采用的是非虚析构函数,当删除基类指针指向的派生类对象时就不会触发动态绑定,因而只会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而不会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派生类中申请的空间就得不到释放从而产生内存泄漏…
知识背景 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下C++中的动态绑定. 关于动态绑定的讲解,请参阅:  C++中的动态类型与动态绑定.虚函数.多态实现 正题 直接的讲,C++中基类采用virtual虚析构函数是为了防止内存泄漏.具体地说,如果派生类中申请了内存空间,并在其析构函数中对这些内存空间进行释放.假设基类中采用的是非虚析构函数,当删除基类指针指向的派生类对象时就不会触发动态绑定,因而只会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而不会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派生类中申请的空间就得不到释放从而产生内存泄漏…
正面回答: 当基类的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并且基类指针指向一个派生类对象,然后通过基类指针来删除这个派生类对象时,如果基类的析构函数不是虚析构函数,那么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就不会被调用,从而产生内存泄漏 #include<iostream> #include<bits/stdc++.h>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ublic: A() { cout<<"constructing A"<<endl; } ~A…
虚析构函数的理论前提是 执行完子类的析构函数,那么父类的虚构函数必然会被执行. 那么当用delete释放一个父类指针所实例化的子类对象时,如果没有定义虚析构函数,那么将只会调用父类的析构函数,而不会调用子类的虚构函数,导致内存的泄漏. 故: 继承时,要养成的一个好习惯就是,基类析构函数中,加上virtual. 知识背景 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下C++中的动态绑定. 关于动态绑定的讲解,请参阅:  C++中的动态类型与动态绑定.虚函数.多态实现 正题 直接的讲,C++中基类采用virtual…
虚函数作用:动态绑定,实现多态效果. 场景问题: 派生类中有资源需要回收,而在编程中采用多态,由基类的指针指向派生类,则在释放的时候,如果基类的析构函数不是virtual,则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得不到释放 总结: C++中基类采用virtual虚析构函数是为了防止内存泄漏.具体地说,如果派生类中申请了内存空间,并在其析构函数中对这些内存空间进行释放.假设基类中采用的是非虚析构函数,当删除基类指针指向的派生类对象时就不会触发动态绑定,因而只会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而不会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那么在这种情…
很详细!转载链接 C++基类与派生类的转换在公用继承.私有继承和保护继承中,只有公用继承能较好地保留基类的特征,它保留了除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以外的基类所有成员,基类的公用或保护成员的访问权限在派生类中全部都按原样保留下来了,在派生类外可以调用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因此,公用派生类具有基类的全部功能,所有基类能够实现的功能, 公用派生类都能实现.而非公用派生类(私有或保护派生类)不能实现基类的全部功能(例如在派生类外不能调用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因此,只有公用派生…
在用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时, 在基类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的时候,delete基类指针,会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再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 在基类析构函数没有声明为virtual的时候,delete基类指针,只会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而不会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这样会造成销毁对象的不完全. class A { public: ~A() { cout<<"A destruct"< }; class AA : public A { public: ~AA() { cout…
基类:基类定义了所有对于派生类来说普通的属性和方法,派生类从基类继承所需的属性和方法,且在派生类中增加新的属性和方法. 继承:继承是C++语言的一种重要机制,它允许在已定义的类的基础上产生新类. lua基类和C++基类极为相似,但是lua中却没有继承这一说,更没有所谓的派生类.lua只能通过一种行为(元表)来模拟C++继承这一方法. 元表:lua中提供的元表是用于帮助lua数据变量完成某些非预定义功能的个性化行为,当它做某一种操作,然而self表中却没有定义实现这种操作的方法,那么为了实现这一操…
下面有关派生类与基类中存在同名函数 fn: class A { public: void fn() {} void fn(int a) {} };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 void fn() {} }; int main() { B b; b.fn(); ; } 1.以上代码编译为什么不能通过? (问题在第21行,编译器会报怨说,B中,并不存在fn(int)的函数). 2.编译器这样做(即不允许通过这样的代码)的好处是什么? 相信这是一个非常之普遍的问题了,在众…
先不要看结果,看一下你是否真正了解了this指针? #include<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Parent{ public: int x; Parent *p; public: Parent(){} Parent(int x){ this->x=x; p=this; } virtual void f(){ cout<<"Parent::f()"<<endl; } void g(){ cou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