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这一原则与继承紧密相关.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2.使用场景: 有一功能P1,由类A完成.现需要将功能P1进行扩展,扩展后的功能为P,其中P由原有功能P1与新功能P2组成.新功能P由类A的子类B…
里氏代换原则由2008年图灵奖得主.美国第一位计算机科学女博士Barbara Liskov教授和卡内基·梅隆大学Jeannette Wing教授于1994年提出.其严格表述如下: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使得以T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代换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变化,那么类型S是类型T的子类型.这个定义比较拗口且难以理解,因此我们一般使用它的另一个通俗版定义: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所有引用基…
北风设计模式课程---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一.总结 一句话总结: 当衍生类能够完全替代它们的基类时:(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则是实现 OCP 原则的重要方式.只有当衍生类能够完全替代它们的基类时,使用基类的函数才能够被安全的重用,然后衍生类也可以被放心的修改了. 1.违背 LSP 原则的一个简单示例(这样设计的不好之处是什么)? |||-begin 一个非常明显地违背 LSP原则的示例就是使用 RTTI…
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是构建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代码的基础.它强调设计良好的代码可以不通过修改而扩展,新的功能通过添加新的代码来实现,而不需要更改已有的可工作的代码.抽象(Abstraction)和多态(Polymorphism)是实现这一原则的主要机制,而继承(Inheritance)则是实现抽象和多态的主要方法. 那么是什么设计规则在保证对继承的使用呢?优秀的继承层级设计都有哪些特征呢?是什么在诱使我们构建了不符合开放封闭原则的层级结构呢?这些就是本篇文章将…
第一种定义: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使得以T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为o2,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S是类型T的子类型. 第二种定义: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Functions that use pointers or references to base classes must be able to use objects of derived classes without knowing it.) 第二种…
using System; using System.Collections.Generic; using System.Text; namespace LiskovSubstitutionPrinciple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If for each object o1 of type S there is an object o2 of type T such that for all programs P defi…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替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如此,问题产生了:“我们如何去度量继承关系的质量?” Liskov于1987年提出了一个关于继承的原则 “Inheritance should ensure that any pro…
2.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2.1 定义 (1)所有使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子类替换,而程序的行为没有任何变化(不会产生运行结果错误或异常).只有这样,父类才能被真正复用,而且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也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的实现多态 (2)当一个类继承了另一个类时,子类就拥有了父类中可以继承下来的属性和操作.但如果子类覆盖了父类的某些方法,那么原来使用父类的地方就可能会出现错误,因为表面上看,它调用了父类的方法,但实际…
  肯定有不少人跟我刚看到这项原则的时候一样,对这个原则的名字充满疑惑.其实原因就是这项原则最早是在1988年,由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姓里的女士(Barbara Liskov)提出来的. 定义1: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 定义2: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问题由来:有一功能P1,由类A完成.…
肯定有不少人跟我刚看到这项原则的时候一样,对这个原则的名字充满疑惑.事实上原因就是这项原则最早是在1988年,由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姓里的女士(Barbara Liskov)提出来的. 定义1:假设对每个类型为 T1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定义的全部程序 P 在全部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 定义2:全部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问题由来:有一功能P1,由类A完毕.现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