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其实<JavaScript语言精粹>后面还简单介绍了代码风格,优美特性,以及包含的毒瘤.糟粕. 但我很快就看完了,发现其实都在前面讲过了,所以就不写了. 至今为止已经算是把JavaScript简单复习了一遍用时11天,其中4天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写博客. 总的来说,我的看法依然是JS是一门入门简单,写法很随意的语言,所以在写代码的时候需要用更严谨更规范的手法来写. 然后实际应用过程中还是蛮复杂的,特别是对应一些大型的脚本而言.所幸有了Jquery,所幸我也不是一个专业前端,更不用去考虑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