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个小例子吧 -- 很多细节(如校验.判断等等)都略了 其实不是有意写成这样,而是很多朋友都这么写(当然里面也有点夸张的写法) 这么写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简单明了,不用动脑子,一看就很直白, 但是如果面向的业务是需要变更的,那会很惨,再是个大型项目,那就更惨了(当然这个例子没啥业务可谈,就是个简单的用户类) 改一下: 这个例子中,简单一看,也没啥不一样的地方,看不出啥果来,最直观的可能就是在调用的时候,简单明了,其实不然: 1. 既然是OOA/D,那么就尽量把类型相关的类型封装在类型里面,尽量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