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作用域,有一句话大家(有js开发经验者)可能比较熟悉:“javascript没有块级作用域”.所谓“块”,就是大括号“{}”中间的语句.例如if语句: 再比如for语句: 所以,我们在编写代码的时候,不要在“块”里面声明变量,要在代码的一开始就声明好了.以避免发生歧义.如: 其实,你光知道“javascript没有块级作用域”是完全不够的,你需要知道的是——javascript除了全局作用域之外,只有函数可以创建的作用域. 所以,我们在声明变量时,全局代码要在代码前端声明,函数中要在函数体一…
上文(深入理解jS原型和闭包(1)——一切都是对象)已经提到,函数就是对象的一种,因为通过instanceof函数可以判断. var fn = function () { }; console.log(fn instanceof Object); // true 对!函数是一种对象,但是函数却不像数组一样——你可以说数组是对象的一种,因为数组就像是对象的一个子集一样.但是函数与对象之间,却不仅仅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函数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甚至有一点鸡生蛋蛋生鸡的逻辑,咱们这一节就缕一…
文章转载:https://www.cnblogs.com/wangfupeng1988/p/4001284.html 说明: 本篇文章一共16篇章,外加两篇后补的和一篇自己后来添加的学习笔记,一共19篇文章. 该教程绕开了javascript的一些基本的语法知识,直接讲解javascript中最难理解的两个部分,也是和其他主流面向对象语言区别最大的两个部分——原型和闭包,当然,肯定少不了原型链和作用域链.帮你揭开javascript最神秘的面纱. 为什么要偏偏要讲这两个知识点? 这是我在这么多年…
深入理解js原型和闭包笔记: 1.“一切皆是对象”,对象是属性的集合. 丨 函数也是对象,但是使用typeof时为什么函数返回function而 丨  不是object呢,js为何要对函数做这样的区分?函数和对象到底什么关系呢? 2.函数和对象的关系(对象是函数创建的,但同时函数又是一种对象) 丨 对象是通过函数创建的,那它的属性是如何通过函数构造的,又为什么说函数自身也是一种 丨对象呢,函数有什么对象的特征(对象的特质是属性的集合),难道函数也是属性的集合?它 丨有什么属性呢? 3.函数的属性…
之前一共用15篇文章,把javascript的原型和闭包讲解了一下. 首先,javascript本来就“不容易学”.不是说它有多难,而是学习它的人,往往都是在学会了其他语言之后,又学javascript.有其他语言的学习经历和实践经历,再加上自学javascript,边学边用,肯定会产生许多误解,走许多弯路.我就没少经历,也算是一种教训. 其次,原型和闭包又是一对难兄难弟,一来是他俩比较难懂,而来是他俩都或多或少的给初级开发人员带来许多BUG.不懂原型和闭包,你也可以开发javascript程序…
本系列用了大量的篇幅讲解了上下文环境和作用域,有些人反映这两个是一回儿事.本文就用一个小例子来说明一下,作用域和上下文环境绝对不是一回事儿. 再说明之前,咱们先用简单的语言来概括一下这两个的区别. 00 上下文环境: 可以理解为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对象(有若干个属性),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确实实实在在存在的,因为所有的变量都在里面存储着,要不然咱们定义的变量在哪里存? 另外,对于函数来说,上下文环境是在调用时创建的,这个很好理解.拿参数做例子,你不调用函数,我哪儿知道你要给我传什么参数? 01 作…
本文对<深入理解js原型和闭包(10)——this>一篇进行补充,原文链接:https://www.cnblogs.com/lauzhishuai/p/10078307.html 原文中,讲解了在javascript中this的各个情况,写完之后发现还落下一种情况,就此补充. 原文中this的其中一种情况是构造函数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参考原文,此处不再赘述. 要补充的内容是,在构造函数的prototype中,this代表着什么. 如上代码,在Fn.prototype.getName函数中,thi…
前面提到的上下文环境和作用域的知识,除了了解这些知识之外,还是理解闭包的基础. 至于“闭包”这个词的概念的文字描述,确实不好解释,我看过很多遍,但是现在还是记不住. 但是你只需要知道应用的两种情况即可——函数作为返回值,函数作为参数传递. 第一,函数作为返回值 如上代码,bar函数作为返回值,赋值给f1变量.执行f1(15)时,用到了fn作用域下的max变量的值.至于如何跨作用域取值,可以参考上一节. 第二,函数作为参数被传递 如上代码中,fn函数作为一个参数被传递进入另一个函数,赋值给f参数.…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自由变量”. 在A作用域中使用的变量x,却没有在A作用域中声明(即在其他作用域中声明的),对于A作用域来说,x就是一个自由变量.如下图 如上程序中,在调用fn()函数时,函数体中第6行.取b的值就直接可以在fn作用域中取,因为b就是在这里定义的.而取x的值时,就需要到另一个作用域中取.到哪个作用域中取呢? 有人说过要到父作用域中取,其实有时候这种解释会产生歧义.例如: 所以,不要在用以上说法了.相比而言,用这句话描述会更加贴切——要到创建这个函数的那个作用域中取值——是“创建”…
上文简单介绍了作用域,本文把作用域和上下文环境结合起来说一下,会理解的更深一些. 如上图,我们在上文中已经介绍了,除了全局作用域之外,每个函数都会创建自己的作用域,作用域在函数定义时就已经确定了.而不是在函数调用时确定. 下面我们将按照程序执行的顺序,一步一步把各个上下文环境加上.另外,对上下文环境不了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之前的两篇文章: https://www.cnblogs.com/lauzhishuai/p/10078231.html https://www.cnblogs.com/l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