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面向对象基本原则 18.1.1.面向抽象原则 抽象类特点: a.抽象类中可以有abstract方法,也可以有非abstract方法. b.抽象类不能用new运算符创建对象. c.如果一个非抽象类是某个抽象类的子类,那么它必须重写父类的abstract方法,即在子类中将abstract方法重新声明,但必须去掉abstract修饰符,同时要保证声明的方法名字.返回类型.参数个数和类型与父类的abstract方法完全相同. d.作为上转型对象.尽管抽象类不能用new运算符创建对象,但其非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