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Ubuntu12系统中自行安装了一些软件,特别是使用tar.gz文件包安装的软件,通常会放在/usr/local或者/opt,甚至放在/home下,但是如果要调用或执行时,必须加上完整的路径才可以,因为Ubuntu系统默认只执行/bin和/usr/bin下的程序,这非常不方便.一种简单的方法是直接将自己的可执行程序复制到/bin或者/usr/bin 目录下,很显然这种傻方法只适合程序比较简单,位置经常会动的情况,正规的做法还是设置PATH环境变量.可以修改的位置有多个位置,这里整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