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L-1A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之一,主要发给外国跨国公司在美所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申请程序是先经美国移民局批准,美驻外使领馆凭移民局的批准函(I-797表)核发签证.移民局的批准函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取得签证,更非工作许可.申请人无论是在美国或中国申请的批准函,都必须由本人持该函(不能邮寄)到指定的美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取得签证后,方可赴美工作. 根据美劳资就业法规定,持L-1A签证者所在公司应有一定的规模,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雇员,有业务合同往来,有银行往来帐户及年度财务报表并依法纳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