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经从另外一种语言如C#或者Java转向了C++,你会觉得,避免在类的构造函数或者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这一原则有点违背直觉.但是在C++中,违反这个原则会给你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和无尽的烦恼. 正文 我想以重复本文的主题开篇:不要在类的构造或者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因为这种调用不会如你所愿,即使成功一点,最后还会使你沮丧不已.如果你以前是一个Java或者C#程序员,请密切注意本节的内容-这正是C++与其它语言的大区别之一. 假设你有一个为股票交易建模的类层次结构,例如买单,卖单,等等.为该类…
C++类有继承时,析构函数必须为虚函数.如果不是虚函数,则使用时可能存在内在泄漏的问题. 假设我们有这样一种继承关系: 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创建对象: SubClass* pObj = new SubClass(); delete pObj; 不管析构函数是否是虚函数(即是否加virtual关键词),delete时基类和子类都会被释放: 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创建对象: 若析构函数是虚函数(即加上virtual关键词),delete时基类和子类都会被释放: 若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即不加virtual关…
主要内容: 1.C++类继承中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2.C++多态性中的静态绑定和动态绑定 3.C++多态性中析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 1.C++类继承中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在C++的类继承中, 建立对象时,首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然后在调用下一个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依次类推: 析构对象时,其顺序正好与构造相反: 具体参考文章:http://www.cnblogs.com/AndyJee/p/4575385.html 2.C++多态性中的静态绑定和动态绑定 对象的静态类型:对象在声明是采用的类型,在…
在用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时, 在基类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的时候,delete基类指针,会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再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 在基类析构函数没有声明为virtual的时候,delete基类指针,只会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而不会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这样会造成销毁对象的不完全. class A { public: ~A() { cout<<"A destruct"< }; class AA : public A { public: ~AA() { cout…
关于构造函数的一个违反直觉的行为 我会以重复标题开始:你不应该在构造或者析构的过程中调用虚函数,因为这些调用的结果会和你想的不一样.如果你同时是一个java或者c#程序员,那么请着重注意这个条款,因为这是c++同它们不一样的地方. 假设你已经有一个为股票交易建模的类继承体系,它可以买卖股票等.这些交易的可审计性很重要,所以每次交易对象被创建的时候,需要在审计日志中创建一个合适的记录.这看上去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法: class Transaction { // base class for all…
1. 为什么不要重新定义继承而来的非虚函数——实际论证 假设我告诉你一个类D public继承类B,在类B中定义了一个public成员函数mf.Mf的参数和返回类型并不重要,所以假设它们都是void.实现如下: class B { public: void mf(); ... }; lass D: public B { ... } 我们不需要了解B,D或者mf的任何细节,考虑一个类型D的对象x, D x; // x is an object of type D 你会感到很吃惊,如果下面的语句:…
//############################################################################ /* 任何时候都不要在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 */ class dog { public: string m_name; dog(string name) {m_name = name; bark();} virtual void bark() { cout<< "Woof, I am just a dog "…
1.不要在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的原因 在概念上,构造函数的工作是为对象进行初始化.在构造函数完成之前,被构造的对象被认为“未完全生成”.当创建某个派生类的对象时,如果在它的基类的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那么此时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并未执行,所调用的函数(派生类的虚函数)可能操作还没有被初始化的成员,将导致灾难的发生. 2.不要在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的原因 同样的,在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函数的入口地址也是在编译时静态决定的.也就是说,实现的是实调用而非虚调用. 考察如下例子. #include <io…
构造函数不可以是虚函数的,这个很显然,毕竟虚函数都对应一个虚函数表,虚函数表是存在对象内存空间的,如果构造函数是虚的,就需要一个虚函数表来调用,但是类还没实例化没有内存空间就没有虚函数表,这根本就是个死循环. 可是析构函数却要定义成虚函数,这是为什么呢,写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理解一下: class AA { public: AA() {}; ~AA() { fun2(); }; virtual void fun1() { cout << "Base construct" &…
转载:http://blog.csdn.net/alane1986/article/details/6902233 析构函数执行时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其次才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如果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而程序执行时又要通过基类的指针去销毁派生类的动态对象,那么用delete销毁对象时,只调用了基类的析构函数,未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这样会造成销毁对象不完全. #include<iostream.h> #include<stdlib.h> class CPerson { pub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