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 6.1 定义 (1)一个类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要求通过扩展来实现变化,而且是在不修改己有的代码情况下进行扩展,也不必改动己有的源代码或二进制代码. (2)在软件生命周期内,变化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在设计时尽量适应这些变化,以提高项止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真正实现“拥抱变化”.而开闭原则告诉我们要通过扩展来实现这些变化而不是修改原来代码. (3)修改关闭,并不意味着软件不做任何的改动,低层模块的变更,必然要高层模块进行耦合,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