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 在定义变量时一定要为其指定一个类型,类型可以是PL/SQL类型或SQL语言的类型,一旦变量的类型确定,那么变量中所能存储的值也就确定了,因此尽管变量的值会经常改变,但是值的类型是不可以变化的. 1.变量的声明 语法:variable_name[CONSTANT] type [NOT NULL] [:=value]; variable_name:用于定义变量名,变量名的命名要符合标识符命名规范. type:变量需要使用的数据类型,可以使用所有SQL类型或PL/SQL类型. 用方括号 [] 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