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记录一些零碎的知识点: 1. 一个类可以被声明多次,但只能定义一次,也就是可以 class B; class B; class B; ……; class B {……}; 这样子. 2. 一个类 C 的声明中(函数只声明还没定义)可以使用一个只被声明还没定义的类 B,但只能使用类 B 的指针或引用(用作函数参数或其他等等),不能是完整的对象. 3. 若类 C 的函数中需要使用到类 B 的函数,则类 B 的函数必须已定义好而不能只是声明. #include<iostream> class
在构造自己的类时,可能会遇到两个类相互引用的问题. 例如: class A { int i; B b; }; class B { int i; A a; }; 在这种情况下,这样就会出现一个死循环a.b.a.b.a.b....,一般来说,应避免这种情况. 如果确实需要的话,一般来说,至少有一方需要定义成指针. 例如: class A { int i; B b; }; class B { int i; A* a; }; 如果按照以上的方式,既然存在互相引用,就必须互相包含头文件,如果仅仅是在自己的
在构造自己的类时,有可能会碰到两个类之间的相互引用问题,例如:定义了类A类B,A中使用了B定义的类型,B中也使用了A定义的类型 class A { int i; B b; } class B { int i; A* a; } 请注意上面的定义内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出现类A,类B相互引用都定义对象,即如下的样子: class A { int i; B b; } class B { int i; A a; } 在这种情况下,想想能够有a.b.a.b.a.b.a.b.a.b…………,很有点子子孙孙无穷
在构造自己的类时,有可能会碰到两个类之间的相互引用问题,例如:定义了类A类B,A中使用了B定义的类型,B中也使用了A定义的类型 class A { B b; } class B { A* a; } 请注意上面的定义内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出现类A,类B相互引用都定义对象,即如下的样子: class A { B b; } class B { A a; } 编译器在声明A的时候,由于B的声明在A的下面所以出现编译错误 那么,在定义时因为相互引用肯定会需要相互包含头文件,如果仅仅只是在各自的头文件中包含
有可能会碰到两个类之间的相互调用的问题,例如:定义了类A和类B,A中使用了B定义的类型,B中也使用了A定义的类型 class A { B b; }; class B { A a; }; 编译器在声明A的时候,由于B的声明在A的下面所以出现编译错误 那么,在定义时如果要相互调用肯定会需要相互包含头文件,如果仅仅只是在各自的头文件中包含对方的头文件,是通不过编译的: //a.h #include"b.h" class A { public: B xianghuInA; }; //b.h #
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hanxi/archive/2012/07/25/2608068.html 前几天很不爽,因为C++中两个类中互相包含对方对象的指针编译时提示某一个类未定义...所以我就想啊想,这样也对,我的头文件都有#ifndef的,包含了一次就不能再包含了,以为就实现不了这样的功能,于是就改了设计方案: class A { public: A(B* pB):m_pB(pB) { } private: B* m_pB; }; class B { pu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