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去年年底,我从原公司离职,原因大概是公司绩效不好,呆着也没意思. 后来听说,年终结算遣散了所有人. 今年年初的时候,前老板又找上我,说希望能和我再合作. 起先是想分我一部分干股,让我组建技术团队重新做好业务. 后来,他觉得相对于技术,他终究是个外行,干脆让我当公司的总经理,并且要我投资一部分资金,成为公司的股东. 我考虑了下,答应他了. 这样的合作方式有几个好处: 最大化的激发我的工作积极性,毕竟入了股,利润共享.亏润共摊: 他在本地有比较好的业务来源(说实话,我当初离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