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介绍了OC中的@class关键字的使用,这一篇我们介绍一下,OC中的一个特有的亮点:类目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场景,如果我们现在想对一个类进行功能的扩充,我们该怎么做? 对于面向对象编程的话,首先会想到继承,但是继承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继承的前提是这个类可以被继承,因为在Java中有些类是不允许继承的,定义成final类,同样的OC中也是有不可以继承的类. 第二个问题:这个类可以被继承,但是继承我们知道是侵入性的,就是我可能只是想实现一个功能,但是继承之后,子类就会把父类的所有功能(